关于写博




我怀念过去疯狂写博克的时光。那时候无论去哪里,我都抱着一种使命,一定要把所见所闻,所思所想都记下来,回家图文并茂地放在博客上让大家看。


那个时候,旅游都是认真地旅游的,吃东西都认真地咀嚼,务必要把见闻和味道详尽真实地报导。也因此,仿佛一切经历都是值得的。


我的博客窝,一定要与众不同,一切都亲手设计,尽管不懂电脑语言html和css,也都慢慢摸索着,逐步去改变。那时候,我可以彻夜不眠,眼睛睁不开来就休息五分钟,然后让那疯狂的迷醉感唤醒,又继续研究去。


但是,就如我同比比说过,而比比也十分了解,我一旦爱上某件事物,就会投入一百零一巴仙的热忱,熊熊的烈火烧得轰轰烈烈,烧得让人筋疲力尽。但是就在我达到我要的目标之后,就燃烧殆尽了。


接下来就是寂静的冷漠。


我冷淡下来有几年了吧。这几年里,微博如facebook等都取代了博客,许多人都放弃了博客但是我三个外甥女都还在耕耘。有时候我也去看看,然后觉得惭愧,为何人家都可以持续长久的兴趣而我不能。


现在,写博已经不流行了,大家都流行写微博。但是我写博的兴趣还是存在的。我仍然有想设计一个自己喜欢的窝的欲望。于是,我决定不定时不勉强地跟随心情去写,不在乎有没有人进来看,也不过问“收视率”有多高。这是我的日记,日记本来就不需要和太多人分享的不是吗?


这一次,我选择了这样的格式,因为我觉得它很特别,读者必须点击thumbnail 照片上的标题才可以进入每篇文章把全文看完。有别于别的博客设计吧?我会逐步把整个窝窝的设计换完,只保留这样的格式。


那,重新开始吧,我要再次认真的生活,细细体验所有的味道,所有的见闻。

Cambridge Satchel

对这非常学院风的手工真皮包,我一眼就钟情。你可觉得它很古董?


这牌子提供网上订购服务,我有想过马上订购,但是一直到买了一只LV,都还没有订购成功。


研究过那些购买了Cambride Satchel 包包的美眉们的评语,都对其品质和款式赞不绝口。越看就越是心动,心动不如行动。 事关我上班用的包包也很破烂了,终于决定用这一只取代。

但是,它只能装Ipad, 要用它来装我的大炮相机是不可能的啦,真是美中不足。

其实,我更喜欢背包式的呢 :



我买的这一只是红色13寸的,烫金色字体(每只字母5英镑),加上运输费大概要五百八十多马币。对于手工真皮制品,我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价格。问题是要等他们做好,还要等一个月呢。



紫水晶吊坠





平时很少带老妈出门。


于是答应她在米跌价的今天去吉隆坡探探二哥。


二哥是水晶达人,任何水晶的任何作用他都了如指掌。过去我也喜欢配着自己的八字或性格来佩戴,但是现在不太相信这些了,只要眼睛钟情的,就是适合自己的。


不太喜欢死板的款式,于是选了乱七八糟的设计。好大的一块,沉甸甸的,再加上不锈钢链,我阿妈看死我戴不久。  的确是的,对不习惯戴首饰的我来说,这吊坠还真的是很重。其实我更喜欢二哥女友脖子上的同样款式的那块,但那可是更大更重呢。


二哥半卖半送地把吊坠“卖”给了我,我也就这样戴着回家啦。





 

Total Pageviews

Followers

My Blog List

© 2010 Precious Angel Design by Dzignine
In Collaboration with Edde SandsPingLebanese Girls